岛城一起“采光权”纠纷,近日以居民胜诉告终。青岛市规划局裁决:建筑单位新盖房屋挡了居民采光,“削”去一层。
服务导报报道,该市北区东仲小区15号楼居民发现,相距不远处有一新建筑破土动工,设计为7层。居民担心新建筑建成后会侵犯自家采光权,遂上前交涉,未果后转向规划部门投诉。土地规划部门查实:该新建筑与居民楼间距比规定间距少了近5米,违反了《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》。究其原因,系建筑单位放线时擅自挪位所致,遂裁定将原设计方案由7层改为6层,间距控制在22.40米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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